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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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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3-6-30 00:00:00 浏览:  3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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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149263.SZ证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首创证券
CAPIITAL SECURIIIIIES
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2023年6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
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1号一一定期报告》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首创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说明及公开披露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首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首创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
目录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情况4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5
三、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6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2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4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15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6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8
九、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19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21
十二、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6
十三、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27
十四、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
取的应对措施28
3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情况
截至2022年末,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首创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为20东林G1,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4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
《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
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
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
三、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Environ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贾莹
注册资本:268,546.2004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2年7月2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09年11月27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东方园林大厦
邮政编码:100015
电话:86-10-59388886
传真:86-10-59388885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orientscape.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16928R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
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
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6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
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
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
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
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
种植;测绘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状况
2022年度公司继续按照“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
的战略方向,突出科创引领,以科技创造环境之美,继续围绕“无废
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业务转型,不断优化业务结构,
积极拓展新业务,增强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其中,生态业
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等,
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循环经济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适当控制投资节奏与业务
规模,重点推进原有项目的收尾和结算,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3
亿元,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程度下降。报告期内,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由于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
7
值准备金额较大,对利润造成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无废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碳
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秉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
发展理念,坚持党建、科创双引领,推动生态建设业务正常施工和收
尾,拓展精品项目,合理控制固废处置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规模,其中:
生态建设业务(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实现
营收4.4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07%。一方面,受宏观经济
环境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停工停产影响了正常施工进度;另一方面,
公司部分项目因融资未正常落地而中途甩项验收,报告期末冲回了部
分营业收入。此外,由于部分客户所在地人员流动受限,导致新项目的拓展面临诸多困难。
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文件影响,业务规模有所控制,报告期内实现营收23.7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0.39%。
固废处置业务实现营收4.1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16%,实现毛利0.8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5.50亿元,
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受整体形势的影响,销售费用0.53亿元,财务费用9.52亿元,均出现一定程度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成本构成如下:
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金额占营业收金额占营业收
8
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9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发行人总资产为407.73亿元,比上年末下降了9.89%,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合计为49.0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了54.40%。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3.7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67,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2亿元,比上年同期
下降405.23%。发行人2022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10
11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北京东
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是公司对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准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
和监督应严格依本制度执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内部经营
部门/机构/单位以及公司的子公司或受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项目建设单位遵守本制度。公司总裁是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拟订募集资金使用和管
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
投向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
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公司董事会应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
12
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东林G1于2020年12月23日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20
东林G1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度使用完毕,且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20东林G1于2020年12月23日发行,公司、受托管理人(首创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等,并进行专项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运作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一致。
20东林G1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户名: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32302475
截至2022年末,20东林G1募集资金的支付、划转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进行。
13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发行人已制定并执行偿债保障措施,偿债意愿明确。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合计64.60亿元,已使用授信
额度人民币54.71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9.89亿元。截至
2022年末,发行人本部到期银行贷款中均已偿还,发行人子公司山
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有1.37亿元逾期。发行人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共赢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顺畅。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为7.27亿元,发行人偿债能力较强,可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14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次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5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本次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20东林G1制定了《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
(2)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首创证券担任20东林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首创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
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
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
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4)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已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
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
16
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
《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中证协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20东林G1偿债保障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2、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以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20东林G1偿债保障措施均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
17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20东林G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2020年12月
23日开始计息,2021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2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作为受托管理
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债券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
规则,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
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按时出具必要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
情况。报告期内,20东林G1已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2022年度付息工作,报告期内不涉及本金偿付问题。
18
九、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19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持
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约定
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0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事项公告及首创证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总裁变动
根据2022年2月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
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事项
的核查意见》《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裁
辞职的公告》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刘伟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刘伟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
裁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2年2月10日公司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晓峰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
议案》,同意聘任刘晓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将《关于选举刘
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2022年2月10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关于选举刘晓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总裁的任职手续已按照相关规定所需程序履行,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总裁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晓峰。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1
首创证券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裁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2022年4月2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71号】。
首创证券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累计诉讼及进展事项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显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共有5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
件,《执行通知书》文号分别为(2022)川1502执722号,(2022)
湘0302执15号,(2022)黔0281执2485号,(2022)黔0281执
1150号,(2022)黔0281执1190号。截至2022年6月2日,经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法院沟通,并和申请人达成和解,上述失信事项已解决。
首创证券于2022年6月10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
(四)累计诉讼及进展事项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发布的《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显示,
因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新
沂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2)苏0381执227号《执行通知书》,2022
年6月17日东方园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东方园林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失信措施予以撤销且结案。
首创证券于2022年7月1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主体信用等级发生调整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
出具《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东方园林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东方园林存续期债券“20东林G1”信用等级保持 AAA。
首创证券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发生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六)累计诉讼及进展事项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和2016
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23
意东方园林自该议案获得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
司互相提供担保,并将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
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16年11月17日,东方园林控股子公司通辽
市东立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辽东立”)与长江联合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金额15,000万元。东方园林和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立源”)就该笔融资分别签署了《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
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于通辽东立未能按约定支付《融资租
赁合同》项下第9期租金,该笔融资已逾期,长江租赁已将东方园林起诉至人民法院,该笔担保的余额为9,697.33万元。
2022年7月29日,东方园林对外披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显示,该事项一审已终结。
首创证券于2022年8月8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七)累计诉讼及进展事项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的《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显示,
因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
2022年8月19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将东方园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后因东方园林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屏蔽对东方园林失信执行措施,本案已中止执行。
24
首创证券于2022年8月31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八)累计诉讼及进展事项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显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共有2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
件。因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
2022年9月27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将东方园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经双方沟通,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于2022年9月29日屏蔽对
东方园林的失信执行措施。因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
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9月27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将东方园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东方园林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法院于2022年9月29日屏蔽对东方园林的失信执行措施。
首创证券于2022年10月9日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5
十二、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3年6月25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给予东方园林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20 东林 G1”债券维持 AAA 信用等级。
26
十三、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及未经审计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发行人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年度报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报告摘要》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27
十四、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28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年6月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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