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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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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3-6-30 00:00:00 浏览:  4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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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2证券简称:巨一科技公告编号:2023-03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89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37387500股的0.19%。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2.25万股,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0.89%。
3、授予价格:18.53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107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30%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40%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可归属
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30%不低于20%
2022-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2023年累计净利润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年增长不低于200%2021年增长不低于165%
2022-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2024年累计净利润较
第三个归属期
2021年增长不低于435%2021年增长不低于350%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2)
A、B 同时达成 100%
A、B 达成其一 70%
A、B 均未达成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均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综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P2)
优秀/良好100%
合格80%
不合格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2)×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P2)×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桂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5、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9.16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2.25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8日向3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预留部分8.3万股不再授予,自动失效。
授予价格授予后限制性授予批次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调整后)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2年5月20日18.53元/股122.25万股107人35.4万股
预留授予2023年5月8日18.53元/股27.1万股37人0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因此本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足归属条件。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求。
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2022 年净利润较 2021 年 (容诚审字[2023]230Z0161 号):2022 年
年增长不低于30%增长不低于20%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283.88万元,较
2021年增长64.07%,;2022年度公司实现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51.74万
A、B 同时达成 100%元,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A、B 达成其一 70%
A、B 均未达成 0 1002.99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54.73元,较2021年增长
21.37%。综上,本次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首次授予的107名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60名激励对象2022定: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个人综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P2)
面可归属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2022年优秀/良好100%
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合格80%
面可归属比例为0%;其余32名激励对象个
不合格0%
人综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良好”,本期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2)×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P2)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9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259890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得归属、个人绩效考核部分达成或未达成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5989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25989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
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9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20日。
2、归属数量:259890股。
3、归属人数:92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8.5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股普通股股票。
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具体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本次归属首次授本次归属数量占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予限制性股票数首次授予限制性(万股)量(万股)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张俊财务负责人20.630%
任玉峰核心技术人员1.50.4530%
范佳伦核心技术人员10.2424%
二、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94.9024.69926.03%
(89人)
合计99.4025.98926.15%
注:张俊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同意受聘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92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5989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调整、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巨一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取得必要的审批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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