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6|回复: 0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3-7-4 00:00:00 浏览:  45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证券简称:新开普公告编号:2023-05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年7月4日下午13:0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对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因此,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第1页共3页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陈振亚先生的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振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
第2页共3页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4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1名激励对象授予13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6元/股。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陈振亚先生的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振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5 03:35 , Processed in 0.105810 second(s), 2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