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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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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土星 发表于 2023-7-5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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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于近日
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11份,《民事裁定书》4份,根据相关材料显示,广州中院已对涉及共计385名原告起诉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及裁定。现将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司此前披露了朱敏强等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余21起案件未判决)、肖建华等352人及冯梅等12人诉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
1、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254-2265号,(2023)粤01民
初212-219、793-796、813、945、977-982、997-1005、1028-1039、1471-1474、
1521、1525、1544、1624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6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广州浪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冯梅等61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10706731.75元;*驳回原告冯梅等61人
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169449.78元,由原告冯梅等61人合计负担
7076.38元,被告广州浪奇负担162373.40元。
2、根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295-326、329-355、357-366、
368-375、377-407、409、411-412、415、418-423、425-432、434-444、446-453、455、457-460、463、465-470、473-474、480-490、492-509、511-512、514-517、
520-523、526-530、532-536、538-544、946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216起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广州浪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聂静等216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26162618.98元;*驳回原告聂静等216
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413493.94元,由原告聂静等216人合计负担1456.99元,被告广州浪奇负担412036.95元。
3、根据《民事裁定书》[(2023)粤01民初327-328、356、376、408、410、
413-414、416-417、424、433、445、454、456、461-462、464、471-472、475-479、
491、510、513、518-519、524-525、531、537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34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裁定如下:裁定准许刘庭城等34名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4、根据《民事裁定书》[(2023)粤01民初1523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
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裁定如下:裁定本案按原告杜帅帅撤诉处理。案件
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5、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169、2170号]显示,广州中院
已对上述2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朱敏强等2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
1478279.91元;*被告傅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对判决第一项确
定的被告广州浪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文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
浪奇债务的2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英杰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
州浪奇债务的1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判
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3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朱敏
强等2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48687.38元,由原告朱敏强等2人合计负担33165.33元,广州浪奇等9名被告共同负担15522.05元。
6、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194、2197-2198、2287-2288
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钱卫青等5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
花税合共1666581.75元;*被告傅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州浪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钱卫青等5人
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39647.61元,由原告钱卫青等5人合计负担
11893.81元,广州浪奇等6名被告共同负担27753.8元。
7、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179-2180、2764-2768号]显示,
广州中院已对上述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张晓洁等7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
429067.59元;*被告傅勇国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州浪奇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驳回原告张晓洁等7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9286.11元,由原告张晓洁等7人合计负担313.42元,广州浪奇等2名被告共同负担8972.69元。
8、根据《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2195、2284-2286、2289-2291
号]显示,裁定如下:准许黄祥民等7名原告撤回对傅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的起诉。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195、2284-2286、
2289-2291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黄祥民等7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198048.81元;*驳回原告黄祥民等7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5873.21元,由原告黄祥民等7人合计负担1946.9元,被告广州浪奇负担3926.31元。
9、根据《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222、225-228、233、236、240、
792、797、799-800、802、806-807、1436-1437、1439、1441号]显示,裁定如下:
准许金慧知等19名原告撤回对傅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陈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起诉。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22、
225-228、233、236、240、792、797、799-800、802、806-807、1436-1437、1439、1441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19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金慧知等19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
印花税合共815449.05元。案件受理费合共16726.78元,由被告广州浪奇负担。
10、根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809-812号]显示,广州中院已
对上述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岑红等4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319138.05元;*被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30%范围内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岑红等4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
6782.03元,由广州浪奇等2名被告共同负担。
11、根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1435、1438、1440、1442、1443-1444
号]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李勇等6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
税合共2668578.72元;*被告傅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对判决
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州浪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文在判决第一项确
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2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3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
告李勇等6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43423.58元,由广州浪奇等8名被告共同负担。
12、根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220-221、223-224、229-232、
234-235、237-239、798、801、803-805、808]显示,广州中院已对上述19起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曾锦祥等19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7487963.95元;*被告傅
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州浪奇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合共122329.33元,由广州浪奇等6名被告共同负担。
13、根据《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266-269号]显示,广州中院已
对上述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马秋香等4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共70961.6元;
*被告傅勇国、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州浪
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文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20%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英杰在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广州浪奇债务的
1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判决第一项确定
的广州浪奇债务的3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马秋香等4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共2176.95元,由原告马秋香等4人负担881.43元,由广州浪奇等9名被告共同负担1295.52元。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如下:
被告/被申
原告/申请涉案金额
序号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请人/被上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人/上诉人(万元)诉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
广州浪奇诉江苏汇《民事判决书》[(2022)粤01医药保健
鸿国际集团医药保民终19428号]判决如下:(1)撤品进出口
健品进出口有限公销一审判决;(2)驳回上诉人广有限公司、收到二审《民事
1司、第三人上海密尔广州浪奇1476.54州浪奇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
第三人上判决书》
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受理费110393元、保全费5000海密尔克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0393元,卫化工储案均由浪奇公司负担。
存有限公司
《民事判决书》[(2022)粤01广州浪奇诉常熟市常熟市化
民终19429号]判决如下:驳回浪化工轻工有限责任工轻工有收到二审《民事
2广州浪奇1775.1奇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限责任公判决书》
案件受理费128306元,由广州浪案司奇负担。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投资者索赔损失可能产生的债权已进行了预留,将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高度重视相关涉诉事项,将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并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诉讼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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