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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生益科技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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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生益科技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百合 发表于 2023-7-12 00:00:00 浏览:  53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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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生益科技股票代码:600183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止)已到期,需对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2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
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48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216.897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
2、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
(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1、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实施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的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自2019年6月6日起,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70元/股调整为:P=P0-v=13.35 元/股。
2、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0人调整为189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0.5569万份调整为367.7777万份。
3、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3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3人调整为48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216.8977万份调整为10196.3977万份,注销20.5万份。
4、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19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7.28元/股。
5、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
6、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0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9人调整为17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67.7777万份调整为347.3185万份,注销
20.4592万份。
7、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20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6.88元/股。
8、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9人调整为47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8624.4427万份调整为8579.1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46.3977万份调整为10101.1358万份,注销45.2619万份。
9、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9名(含1名当期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3855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0、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5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9人调整为174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208.3918万份调整为202.025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7.3185万份调整为340.9517万份,注销
6.3668万份。
11、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的2021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5元/股调整为11.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88元/股调整为26.28元/股。
12、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7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3人调整为4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6055.8906万份调整为6003.6066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01.1358万份调整为10048.8518万份,注销52.2840万份。
13、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2年5月5日起至
2023年2月19日止)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4名激励对象所
持共计1010125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4、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4人调整为168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101.0125万份调整为97.202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0.9517万份调整为337.1412万份,注销3.8105万份。
15、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28元/股调整为25.83元/股。
16、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66人调整为45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3001.8033万份调整为
2963.885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048.8518万份调整为10010.9342万份,
注销37.9176万份。
综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简表如下:
*股票期权数量历次调整情况董事会审议调整初始数量(万调整后数量期次调整原因日期份)(万份)取消1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0年3月23日预留授予370.5569367.7777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销3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0年5月7日首次授予10216.897710196.3977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销1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0年5月26日首次授予10196.397710146.3977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销10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1年3月26日预留授予367.7777347.3185
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8624.4427注销6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1年5月20日首次授予8579.1808(注1)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208.3918(注注销5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2年3月25日预留授予202.0250
1)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6055.8906(注注销7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2年5月18日首次授予6003.6066
2)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101.0125(注注销6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
2023年3月27日预留授予97.2020
2)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3001.8033注销16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
2023年5月18日首次授予2963.8857
(注3)象资格人员的股票期权数量。
注1:初始数量8624.4427万份及208.3918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数量。注2:初始数量6055.8906万份及101.0125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
和第二个行权期的数量。
注3:初始数量3001.8033万份,是已剔除股票期权已开始行权的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
*行权价格历次调整情况董事会审议调整调整前价格调整后价格调整原因期次日期(元/股)(元/股)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
2019年6月18日首次授予13.7013.35
税)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020年5月26日首次授予13.3512.95
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020年5月26日预留授予27.6827.28
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021年5月20日首次授予12.9512.55
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021年5月20日预留授予27.2826.88
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
2022年5月18日首次授予12.5511.95
税)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
2022年5月18日预留授予26.8826.28
税)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
2023年5月18日首次授予11.9511.50
税)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
2023年5月18日预留授予26.2825.83
税)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0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5%,48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29.4550万份。由于有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经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该名离职人员期权,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因此,第一期行权的期权激励对象是479名,对应的股票期权是1521.9550万份,自2020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止可进行
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1年3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17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89267份,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47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3.2902万份,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7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10125份,自2022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5、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46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001.8033万份,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6、2023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6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72020份,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7、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45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63.8857万份,自2023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可进行
第四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中规定“期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行权。期权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截至2023年6月17日,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2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2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260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核查意见》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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