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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石墨: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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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石墨: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3-7-12 00:00:00 浏览:  8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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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3、截至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短于
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7月11日,并以17.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8.20万股。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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