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98号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500万元至亏损2000万元。2023年3月18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000万元至亏损6000万元。2023年3月25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793.78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及第5.1.4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7月13日
2 |
|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