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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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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zxt456 发表于 2023-7-25 00:00:00 浏览:  7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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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8证券简称:鞍钢股份公告编号:2023-03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份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52450023股,计划用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授予股票数量为520414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408623股库存股,需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2.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08623股,约占注销前公司
总股本的0.004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99851150股减少至9399442527股。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
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完成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作实施本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止2020年12月2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2450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3.2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3.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165655091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
十一次监事会,及于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8日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1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80000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1月27日。
2(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第八届第五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0日;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414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月28日。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共计授予股票数量为520414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08623股库存股。
三、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情况
根据《关于回购A股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基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如存在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转让(包括转让给股权激励对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则公司届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注销该等股份。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及于2023年5月2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2023年5月30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并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3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408623股库存股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及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7月21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为9399851150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08623股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99851150股减少至939944252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注销股票数量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22793810.34-408623318707580.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36757176999.660936757176999.66
其中:A 股 7956031769 84.64 0 7956031769 84.64
H 股 1411540000 15.02 0 1411540000 15.02
三、股份总数9399851150100.00-4086239399442527100.00
注:1.上表中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2. 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3年7月14日的公司股本情况,A股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后续事项安排
4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4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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