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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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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企鹅2917764367 发表于 2023-7-25 00:00:00 浏览:  5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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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证券代码:000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1: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赵满堂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3:王小荣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一致行动人):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权益变动性质:未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5(一致行动人):赵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未变动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附表...................................................21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盛达资源指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盛达集团指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华冠指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指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34498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报告书指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10201843W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矿产品加工及批发零售(不含特定品种);黄金、白银的零售;化工
产品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
经营范围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动产和不动产租赁业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1998年1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000.0065.00%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15000.0015.00%
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10000.0010.00%
赵海峰10000.0010.00%
合计100000.00100.00%
盛达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5赵满堂
65.00%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
70.73%62.52%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
65.00%15.00%10.00%
赵海峰10.00%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3、盛达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赵海峰男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甘肃兰州否赵满堂男董事中国甘肃兰州否赵庆男董事中国北京否赵彦全男董事中国甘肃兰州否蒲晓丹男董事中国甘肃兰州否杜志强男监事中国甘肃兰州否王军保男监事中国甘肃兰州否刘侠平男监事中国甘肃兰州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赵满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王小荣
性别:男
6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法定代表人杨建明
注册资本11192.8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82746871582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铜、铅、锌、银、金及其伴生多金属矿产的勘探和开发,并销售开经营范围发后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禁止类项目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
经营期限2005年3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849.7088.00%
河北华勘地质勘查有限公司738.736.60%
河北华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447.704.00%
史忠梅44.770.40%
雷定榆44.770.40%
周琳22.390.20%
张洪良22.390.20%
宋京玲22.390.20%
合计11192.84100.00%
三河华冠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7赵满堂
70.00%
神州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庆
70.00%30.00%
70.73%
盛达长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0.00%30.00%
河北华冠科北京盛达实河北华勘史忠梅技产业园有业集团有限地质勘查等5名限公司公司有限公司自然人
4.00%88.00%6.60%1.4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3、三河华冠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杨建明男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北京否赵满堂男董事中国甘肃兰州否高国栋男董事中国北京否郭跃强男董事中国河北三河否赵敏女董事中国北京否任亦杨女监事中国北京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姓名:赵庆
性别:男
国籍:中国
8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股东赵满堂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盛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赵庆系赵满堂之子,赵满堂与赵庆通过北京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股东三河华冠。根据盛达集团、赵满堂、三河华冠、赵庆、王小荣于2018年8月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确认与承诺函》,盛达集团、赵满堂、三河华冠、赵庆、王小荣为一致行动人,并承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全体一致行动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将在行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表决权时与赵满堂保持一致,并且在行使股东权利的其他方面也与赵满堂采取一致行动,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不可撤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盛达资源外,赵满堂实际控制的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境
内上市公司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95.SZ)22.71%的股份权益。
9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以及股东自身资金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7785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81%)的股东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满堂、三河华冠、王小荣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5987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其他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盛达集团持有公司215939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0%;
赵满堂持有公司507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王小荣持有公司63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盛达集团、赵满堂、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20897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1%。
2020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498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盛达集团持有公司202140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0%;
赵满堂持有公司3618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王小荣持有公司2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盛达集团、赵满堂、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6399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姓名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盛达集团21593959631.30%20214021029.30%
赵满堂507353007.35%361892005.25%
王小荣63663000.92%2134000.03%
三河华冠285857234.14%285857234.14%
赵庆192706502.79%192706502.79%
合计持有股份32089756946.51%28639918341.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275943836.63%22826605633.08%
有限售条件股份681381319.88%581331278.4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满堂。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1减持均价占总股本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元/股)比例
大宗交易2023年3月27日15.88104400001.51%
盛达集团大宗交易2023年4月7日17.4433593860.49%
合计--137993862.00%
集中竞价2020年8月25日17.6162497000.91%
大宗交易2020年8月25日17.6361000000.88%赵满堂
大宗交易2020年8月31日18.6221964000.32%
合计--145461002.11%
大宗交易2020年7月8日13.3755029000.80%
王小荣集中竞价2023年7月24日13.546500000.09%
合计--61529000.89%
合计34498386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6399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其中被质押股份合计23905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47%,占公司总股本的34.6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质押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盛达集团20214021018875500093.38%27.36%
赵满堂361892003110000085.94%4.51%
王小荣21340000.00%0.00%
三河华冠2858572300.00%0.00%
赵庆192706501920000099.63%2.78%
合计28639918323905500083.47%34.65%
四、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于2020年6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2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证监会和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以到深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海峰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
赵满堂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
王小荣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4(盖章):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建明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1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5(签字):
赵庆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20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公司盛达大厦股票简称盛达资源股票代码000603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赵满堂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小荣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地/住所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公司发区京哈路北45号赵庆北京市东城区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
化□
是√:甘肃盛达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赵满堂为上市公司实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第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股东
人否□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20897569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46.51%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变动数量:34498386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变动比例:5.00%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28639918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1.5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24日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式
21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否□不适用√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个月内无其他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持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是√否□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是□否√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否√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22(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海峰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23(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
赵满堂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24(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
王小荣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25(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盖章):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建明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26(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5(签字):
赵庆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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