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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7证券简称:中自科技公告编号:2023-06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的财
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475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80%)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75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基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资金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向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47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具体将根据各子公司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分批次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对象:
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二)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
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四川中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75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三)借款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5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借款资金占用费:
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含税)收取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五)借款用途:
用于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启章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03-18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贵金属冶炼;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271989974.61元、净资产财务数据24834190.87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52595949.08元、净利润-2316388.15元(未经审计)
股东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企业名称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云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企业名称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8-26注册地址四川省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三路西段2号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经营范围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财务数据截至目前,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股东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企业名称四川中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启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11-22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大路580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货物进出口(以经营范围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31016982.02元、净资产财务数据10517053.58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4418209.63元、净利润
1371314.48元(未经审计)
股东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企业名称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启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4-12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1号蓝润置地广场3座1注册地址单元4层14号大气污染治理;废旧物资回收;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计算经营范围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汽车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7122098.32元、净资产-财务数据945640.27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457311.51元、净利润-
1535280.86元(未经审计)
股东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系
为支持其开展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推动碳谷项目工程建设。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54750万元的财务资助。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54750万元的财务资助。
五、备查文件(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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