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68|回复: 0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3-7-25 00:00:00 浏览:  6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湖北宜化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由宜昌邦普时代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邦普”)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共同投资,其中,宜昌邦普持有邦普宜化65%的股份,宜化肥业持有邦普宜化35%的股份。为满足邦普宜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宜昌邦普与宜化肥业拟以现金方式对邦普宜化同比例增资共计170000万元,其中宜昌邦普拟对邦普宜化增资
110500万元,宜化肥业拟对邦普宜化增资59500万元。增资完成后,邦普宜化
注册资本变更为293549.2万元。
2、关联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刘宏光曾于2022年11月
10日前兼任邦普宜化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1定,邦普宜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审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宜昌邦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
设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621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宜昌邦普95%的股份,时疆持
有宜昌邦普5%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关联关系说明:宜昌邦普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经查询,宜昌邦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宜化肥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596.93万元
设立日期:2005年4月18日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
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宜化肥业67.57%的股份,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宜化肥业32.43%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关联关系说明:宜化肥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宜化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标的邦普宜化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疆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549.20万元(本次增资前)
设立日期:2021年10月17日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621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持有邦普宜化65%的股份,公司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持有邦普宜化35%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关联关系说明:邦普宜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邦普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邦普宜化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5月31日,邦普宜化母公司口径的资产总额为302130.63万元,负债总额为176514.00万元,净资产为125616.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处于建
4设期,尚未正式投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宜昌邦普与宜化肥业,按每1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对邦普宜化同比例增资共计170000万元,其中宜昌邦普拟对邦普宜化增资110500万元,宜化肥业拟对邦普宜化增资59500万元,因此本次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1.本次增资
1.1目标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123549.20万元。
1.2目标公司此次共增资170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93549.2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增资1105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增资59500万元。
2.各方应于收到目标公司发出的出资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实缴出资(按工程建设需要分批注入),任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则视为放弃增资,且其他股东有权代替出资并获得相应股权或按实缴金额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和权利。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及目标公司应积极配合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增资工商变更的所有文件。
3.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5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邦普宜化股东对其同比例增资,有利于推进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优化和升级磷化工产业布局的发展战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邦普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客观意见:宜昌邦普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化肥
业以现金方式对邦普宜化同比例增资共计17亿元,有利于推进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湖北宜化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增资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湖北宜化控股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6(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柴奇志姚泽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21 09:41 , Processed in 0.276969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