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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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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3-7-29 00:00:00 浏览:  43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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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3-096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1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
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48号奥园集团大厦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士国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7589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其中1人参与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72592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09%;参与网络投票
1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17人(含现场出席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3895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394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8%;反对1949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590%;反对1949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41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提名郭士国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5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56%;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提名范时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94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35%;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提名班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5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56%;反对2540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提名陶久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5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56%;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594300股(其
3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提名江永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5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56%;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提名张健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5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56%;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候选人的议案》
3.01提名曲咏海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5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56%;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提名张利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6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3%;反对193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8%;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527%;反对193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4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提名杨坦能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17336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3%;反对193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8%;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527%;反对193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473%;
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7394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8%;反对1949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590%;反对1949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41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提名陈果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173948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35%;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498%;反对194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5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5.02提名赵满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6同意173363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3%;反对193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8%;弃权5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6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527%;反对1936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47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晓静律师、徐紫帆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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