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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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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3-7-31 00:00:00 浏览:  5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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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9证券简称:绿盟科技公告编号:2023-046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授权日:2023年7月31日
*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954.00万股,股票期权1759.70万份*授予价格/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6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53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7月31日为授予日/授权日,以6.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授予9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13.53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37名激励对象授予1759.7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1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标的股票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7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54元/份。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69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764.6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3.4619%。其中授予限制性股票958.90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007%;授予股票期权1805.70万份,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2611%。本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含预留权益。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分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58.9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2007%,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34.6849%。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计划拟授予占本计划草案获授的限制性股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总量公告日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的比例本总额的比例
胡忠华董事、总裁108.0011.2629%0.1352%
叶晓虎董事、高级副总裁51.305.3499%0.0642%
首席财务官、代董
车海辚40.504.2236%0.0507%事会秘书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
759.1079.1636%0.9506%(合计120人)
合计958.90100.0000%1.2007%
2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
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数量及分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05.7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2611%,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65.3151%。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计划草案公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姓名职务告日公司股本总数量(万份)票期权总数的比例额的比例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
1805.70100.00%2.2611%(合计346人)
合计1805.70100.00%2.26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3(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
第一个归属期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
第二个归属期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
第三个归属期2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有效期
4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2450%
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36
第二个行权期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48
第三个行权期2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1)、净利润(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1)(单位:亿元)
归属期/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1) 触发值(An1)
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2023年33.6032.20
第二个归属期/行权期2024年41.0037.60
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2025年50.0044.00
考核年度净利润(A2)(单位:亿元)
归属期/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2) 触发值(An2)
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2023年3.432.90
第二个归属期/行权期2024年4.463.70
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2025年6.004.80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归属/行权比例(X)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1、A2)相挂钩,具体归属/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考核指标对应归属/行权比例
6(X1X2)
A1≥Am1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1) An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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