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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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