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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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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小白菜 发表于 2023-8-2 00:00:00 浏览:  6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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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首次授予的限制性2023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3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202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低于10%低于6%
2024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4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25%或2023年、2024年营低于15%或2023年、2024年营性股票第二个归2024业收入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业收入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属期
17.5%10.5%
2025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5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35%或2023年、2024年、低于25%或2023年、2024年、性股票第三个归2025
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定比基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定比基
属期
数增长不低于23%数增长不低于15%
2026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6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50%或2023年、2024年、低于35%或2023年、2024年、性股票第四个归2026
2025年、2026年四年营业收入2025年、2026年四年营业收入
属期
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30% 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20%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
A≧Am 100%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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