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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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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富贵 发表于 2023-8-5 00:00:00 浏览:  6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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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6证券简称:银轮股份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7037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3年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4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小敏董事长。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715995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34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7966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870%。(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3633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472%。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74743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85%。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非独立董事:徐小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003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294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19%。
表决结果:当选。
1.02非独立董事:陈不非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911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203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94%。
表决结果:当选。
1.03非独立董事:徐铮铮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27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6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5635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196%。
表决结果:当选。
1.04非独立董事:柴中华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91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203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96%。
表决结果:当选。
1.05非独立董事:庞正忠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003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294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19%。
表决结果:当选。
1.06非独立董事:周浩楠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91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203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96%。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非独立董事:丁国良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08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73782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077%。
表决结果:当选。
2.02非独立董事:曾爱民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119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411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
表决结果:当选。
2.03非独立董事:李征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119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411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股东监事:朱文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709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00016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63%。
表决结果:当选。
3.02股东监事:朱圣强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20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4494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7%。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帆、王令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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