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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1证券简称:芯原股份公告编号:2023-04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3、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激励对象在未出现不得归属情形的前提下,公司按照《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所拟定的归属安排在归属期内对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归属,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归属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归属窗口期、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和上述归属安排为相关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手续、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2020年激励计划项下8.6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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