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44|回复: 0

三峡新材:财务报告非标审计专项说明(修订版)

[复制链接]

三峡新材:财务报告非标审计专项说明(修订版)

小时光 发表于 2023-8-9 00:00:00 浏览:  6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shenzhonghussCertfiedPuoiic hccountant LLo电话Tel:027-86791215
Zhongshenzhonghuan Bu:id.ng
关于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3)010085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众环审字(2023)010219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我们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所
述,2021年经三峡新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三峡新
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峡新材公司向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国投”)转让三峡新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恒波)100%的股权,公司判断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21年12月。截至2022年4
月28日深圳恒波管理层仅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管理层未提供除2021年财
务报表、科目余额表之外的2021年7至12月份任何资料,审计人员无法执行必要的审计程
序以获取关于深圳恒波公司2021年7至12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对2021年度三峡新材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否公允反映发表了审计范围受限的保留意见。
截止本报告日,我们仍然无法获取深圳恒波除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之外的2021
年7至12月份任何资料,审计人员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关于深圳恒波公司2021
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
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
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专项说明第1页共3页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
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重要性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
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由于三峡新
材税前利润系负数,2022年审计时以三峡新材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0.5%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930万,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年无变化。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三峡新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截止本报告日,深圳恒波管理层仅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未提供其他关
键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基于转让深圳恒波100%股权协议,对于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2021年6月30日至2021
年12月31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故深圳恒波公司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情况不影响2021年及2022年归属于三峡新材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否公允反映,鉴于2021年12月31日深圳恒波已经处置,与深圳恒
波相关的资产负债已经不再包含在本期财务报表期初余额中,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2021
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故深圳恒波公司2021年7
至12月的经营情况不影响2021年及2022年归属于三峡新材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我们
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仅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上期财务报表的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相关列报有影响,但考虑到上述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故不具有广泛性。故
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专项说明第2页共3页
如“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所述,导致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本期仍未
消除,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2021年7至12月的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作出调整及其调整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列报的影响。
上述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不影响2021年及2022年归属于三峡新材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三峡新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2022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国注册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郁
中国注册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正
中国武汉2023年4月23日
专项说明第3页共3页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4 12:14 , Processed in 0.291618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