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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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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3-8-8 00:00:00 浏览:  2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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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3-071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六个月(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7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2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2022年度激励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0月、2022年12月、2022年5月上市流通、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履行增持计划,故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人员较多,其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序号姓名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2023年7月4日-2023年
1葛志勇2587500
7月6日
2023年7月4日-2023年
2李文499660
7月6日
3周永秀2023年7月4日55000
2023年1月20日-2023
4李翠芬41635125年7月14日
2023年7月5日-2023年
5陶敏燕700696
7月6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激励计划的进程进行了审核,上述核查对象相关交易发生前,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周永秀女士增持期间,公司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上述核查对象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此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股权激励。
(二)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
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外的激励对象,本次核查对象中共计215人在自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其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
2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激励计划的
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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