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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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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夕阳红 发表于 2023-8-12 00:00:00 浏览:  6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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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6证券简称:金晶科技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需要更正的内容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
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
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原监事张家利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2015年6月4日至2022年4月29日),其配偶证券账户存在将持有的“金晶科技”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张家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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