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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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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smile 发表于 2023-8-12 00:00:00 浏览:  5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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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4证券简称:元力股份公告编号:2023-05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符合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首次授予部分138人,预留授予部分15人
*本次拟办理的归属数量:首次授予部分226.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6.5万股,合计243.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695%*授予价格:9.75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2020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7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82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0000股,合计
615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09903168股的
1.98%。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归属权益数量占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4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2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40%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50%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50%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授予价格(调整前):10.00元/股
5、激励人数(调整前):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142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对应考核年
2020 年 2021年 2022年 (X)

A≥120% A≥180% A≥240% X=100%
120%>A≥112% 180%>A≥176% 240%>A≥236% X=90%
年度净利润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相对于2019
104%>A≥96% 172%>A≥168% 232%>A≥228% X=70%
年增长率
(A)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88%>A≥80% 164%>A≥160% 224%>A≥220% X=50%
A<80%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2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对应考核年度2021年2022年A≥180% A≥240% X=100%
180%>A≥176% 240%>A≥236% X=90%
176%>A≥172% 236%>A≥232% X=8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 172%>A≥168% 232%>A≥228% X=70%
(A)
168%>A≥164% 228%>A≥224% X=60%
164%>A≥160% 224%>A≥220% X=50%
A<160% A<220% X=0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B(良 E(不合考核评价结果 A(优秀) C(中) D(合格)好)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6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7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3、2020年7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2920016号):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2616.27万元,较2019年度5413.32万元增133.06%,符合归属条件。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9903168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990316.8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1年6月16日实施了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
9.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1年7月26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
9.90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142名变为141名;授予数量由585
万股调整为582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为232.80万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变动情况说明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12日为授予日,以9.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33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增长180%(即15157.30万元),最低行权考核目标为增长160%(即14074.64万元)。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2]22000580030号),公司2021年度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88.59万元,没有完成业绩考核目标,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不能予以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归属的132.9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
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3]23003980046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2719.63万元,较2019年度5413.32万元增319.70%,符合归属条件。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2231168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223116.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644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00000股后的3593198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96599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决定对本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原9.90元/股调整为9.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1人离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3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原9.90元/股调整为9.75元/股,激励对象由156名(含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153名,授予数量由249.3万股(扣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办理归属部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作废部分)调
整为243.3万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文所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变动情况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归属期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
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23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2023年
7月23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7月12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于2023年7月12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公司未发生前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述情形,符合归属*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生前述情形,符合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授予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华兴会计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通合伙)出具的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审计报告》(华兴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 审 字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2023]23003980046
号):2022年度公公司层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面归属公司股东的扣除非对应考比例
2020年2021年2022年
核年度 (X)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A≥120% A≥180% A≥240% X=100% 润 22719.63 万元,较2019年度
120%>A≥112% 180%>A≥176% 240%>A≥236% X=90%
年度净5413.32万元增
利润相 112%>A≥104% 176%>A≥172% 236%>A≥232% X=80%
319.70%,符合归属
对于
104%>A≥96% 172%>A≥168% 232%>A≥228% X=70%
2019年条件,公司层面归
增长率 96%>A≥88% 168%>A≥164% 228%>A≥224% X=60% 属比例为 100%。
(A)
88%>A≥80% 164%>A≥160% 224%>A≥220% X=50%
A<80% A<160% A<220% X=0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1、首次授予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为141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 人,其中 2 人离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职,1人离世,已的股份数量:不符合激励资格,A(优 B(良 C D(合 E(不合 其获授的 6 万股限考核评价结果秀)好)(中)格)格)制性股票不得归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60%0属,按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2、符合激励资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格的138名激励对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象,个人考核等级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均在 C 档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2、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述情形,符合归属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生前述情形,符合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授予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2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根据华兴会计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则首次授 师事务所(特殊普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通合伙)出具的预留授予第一个预留授予第二个《审计报告》(华兴归属期归属期归属期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审字
对应考 例(X) 对应考
2021年2022年
核年度核年度[2023]23003980046A≥180% A≥240% X=100% 号):2023 年度公
> ≥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180% A 176% 240%>A≥236% X=90%年度净年度净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利润相 176%>A≥172% 236%>A≥232% X=80%利润相对于经常性损益的净利对于
172%>A≥168% 232%>A≥228% X=70% 2019
2019年润22719.63万
年增长
增长率 168%>A≥164% 228%>A≥224% X=60% 率 元,较 2019 年度
(A)
(A)
164%>A≥160% 224%>A≥220% X=50% 5413.32 万 元 增
A<160% A<220% X=0 319.70%,符合归属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条件,公司层面归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属比例为100%。
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 预留授予部分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符合激励资格的15
的股份数量:名激励对象,个人A(优 B(良 C D(合 E(不合考核评价结果 考核等级均在 C 档秀)好)(中)格)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60%0及以上,个人层面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归属比例为100%。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年7月23日;预留授予日:2021年7月12日
2、归属数量:243.3万股
3、归属人数:153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9.7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获授的限制性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占本期可归属数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万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量(万股)
股)的比例
许文显董事长、总经理25.0010.0040%
李立斌董事、副总经理15.006.0040%
姚世林副总经理15.006.0040%
池信捷财务总监8.003.2040%
罗聪董事会秘书8.003.2040%注1
官伟源原董事、总经理25.0010.0040%注2
缪存标原副总经理15.006.00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31人456182.440%注3(首次授予)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5人(预3316.5050%留授予)合计600243.3-
注1: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官伟源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于2023年2月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目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注2:2021年9月,公司原副总经理缪存标先生届满离任,目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注3: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离世人员
四、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53名激励对象符合可归属的资格条件,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元力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各项归属条件已成就,元力已就本次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433000股,总股本将由363419860股增加至
36585286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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