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45|回复: 0

韵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韵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3-8-16 00:00:00 浏览:  44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120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23-05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8552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1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6507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0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901813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01%;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
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2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9972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31%。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700万股。
7、征集投票情况: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作为征集人,在2023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述征集投票权期间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聂腾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5408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1%;反对101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60%;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98561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94%;反对1010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40%;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7%。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531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45%;反对1019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47%;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9766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618%;反对10192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18%;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530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34%;反对10210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58%;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9747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538%;反对10210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98%;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4.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5310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40%;反对10200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52%;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9757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582%;反对10200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55%;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9621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97%;反对588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94%;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40687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328%;反对5889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60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9621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97%;反对588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94%;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40687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328%;反对5889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609%;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提案7.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9571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68%;反对593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524%;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40187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111%;反对5939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826%;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提案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79241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72%;反对5986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552%;弃权2971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36887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676%;反对5986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032%;弃权2971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2%。
提案9.00《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5286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58%;反对213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7%;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9733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60%;反对213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30%;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0%。
提案10.00《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535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7%;反对157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4%;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29799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47%;反对157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87%;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7%。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简鑫琦、李怡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6 06:33 , Processed in 0.090560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