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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202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
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新增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2023)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事项。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屈中标、关瑞章、张盛利
2023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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