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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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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jesus 发表于 2023-8-18 00:00:00 浏览:  34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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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3-03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下午4: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本次会议同意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次分拆上市的方案初步拟定如下:
1、上市地点:深交所主板。
2、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监事会决议公告
4、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交所 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境内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5、发行上市时间:华翔科技将在获取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选择
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华翔科技股东大会授权华翔科技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予以确定。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7、发行规模:华翔科技股东大会授权华翔科技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8、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将由华翔科技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
行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9、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对于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
额配售选择权(如有)等事项,华翔科技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上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上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监事会决议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评估,本次分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上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公司本次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翔科技至深交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从业绩提升角度,华翔科技的发展与创新将进一步提速,其业绩的增长将同步反映到公司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从价值发现角度,本次分拆上市有助于华翔科技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公司所持有的华翔科技的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从结构优化角度,华翔科技分拆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评估,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宁波华翔除华翔科技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板块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宁波华翔的独立性,宁波华翔将继续保持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决议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华翔科技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监事会、监事会及监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并聘任股份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的人员及职责明确,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能够释放华翔科技内在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提升华翔科技融资效率,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公司本次分拆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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