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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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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小时光 发表于 2023-8-23 00:00:00 浏览:  4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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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股票简称:三峡新材编号:临2023-038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5号),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中“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的内容进行补充,并修订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如下:
一、补充内容
2022年度,因公司环保系统进行抢修、维护,导致大气污染物
局部、短时超标排放,受到地方环保部门一般性行政处罚。
1、2022年2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分局对公司作出
宜当环处罚[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10日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之规定,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合计处罚款20万元。
2、2022年2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分局对公司作出
宜当环处罚[2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21年11月19日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十八条规定之规定,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3、公司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了罚款,进行了整改。
公司全方位总结分析了原因,采取了增加环保设备巡查、强化环保设施预防性维修、提高环保设施匹配性、增加紧急备用环保设施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环保设备故障率、保障环保系统运行稳定性。
4、2022年6月29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分局确认:公司上
述违法情节一般,公司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规定义务、纠正了失信行为、消除了不良影响。
二、修订《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上述情况,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第一条第(一)款第6小节“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披露内容对应修订,修订后的定期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修订)》和《2022年年度报告(修订)》。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原定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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