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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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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半杯茶 发表于 2023-8-25 00:00:00 浏览:  8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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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比重较小,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苏治、赵磊、姜志宏、杨玉社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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