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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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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金元宝 发表于 2023-8-26 00:00:00 浏览:  5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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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3-41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宁波保税区宇睿鑫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睿鑫通”)
发来的《告知函》及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告知函》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宇睿鑫通作为被执行人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申请执行人的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作出的(2023)沪徐证执行
字第10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金融法院立案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后向宇睿鑫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宇睿鑫通履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11000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义务,但宇睿鑫通未履行。宇睿鑫通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沪74执348号之一),上海金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裁定如下:变价被执行人宇睿鑫通持有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0178582股股票(证券简称:“ST 高升”,证券代码:00097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执行裁定书》自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裁定事项可能会导致宇睿鑫通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公司第二大
1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可能会发生变更。
二、本次司法处置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睿鑫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9017858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该股份已被全部冻结,但尚未被司法处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股权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宇睿鑫通因被司法处置导致其拥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
督促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相关方编制文件并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3、宇睿鑫通股份如被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宇睿鑫通出具的《告知函》;
2、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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