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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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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资深小散 发表于 2023-8-24 00:00:00 浏览:  3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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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在仔细审阅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
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祥忠、陆正飞、占磊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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