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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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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隔壁小王 发表于 2023-8-30 00:00:00 浏览:  7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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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0股票简称:同方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4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30亿元科创型私募债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本次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额度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1(三)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四)发行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次债券注册阶段申报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结合市场形势和资金需求,可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六)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的增信措施为无担保,信用发行。
(七)决议有效期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无异议函或批文到期日止。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相关的授权事宜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
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
2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还本付息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挂牌转让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审议决策程序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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