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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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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财大气粗 发表于 2023-8-29 00:00:00 浏览:  5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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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白玉芳、李湛、秦松疆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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