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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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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小百科 发表于 2023-8-25 00:00:00 浏览:  6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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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证券简称:易联众公告编号:2023-05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构,适应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人调整为10人。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调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商事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主要修订内容见以下对照表:
修订对照表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不足97人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不足7人时);时);
…………
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由1210名董事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1.《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3年8月)
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
3.《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8月)
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5.《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2023年8月)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8月)
7.《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8月)
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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