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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就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每平每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每平每屋设计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系基于参股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跃红、王永平、王峰娟、陈健
202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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