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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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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卫星gupiao1602 发表于 2023-8-29 00:00:00 浏览:  7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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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海信家电公告编号:2023-065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一)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3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
1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向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 5月 19日,本公司完成 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人数511人,授予登记数量2542.20万股,授予价格为6.64元/股。
(六)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64 元/股调整为6.17元/股。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29日在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 2022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本公司 A 股股本
92855756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889989股后的927667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71314元(含税),实际税后分红为0.4654183元/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17日实施完毕。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公司《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后,若本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2或派息等事项,本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调整后,本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64元/股调整为 6.17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本次对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激励计划中对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3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调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方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
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3(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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