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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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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3-9-2 00:00:00 浏览:  58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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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4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增加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股份240642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77061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569967541股)。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40588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418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国建先生、张国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刘卓
明先生、周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六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周国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1.2、选举张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1.3、选举徐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表决结果为当选。
1.4、选举郑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1.5、选举刘卓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1.6、选举周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凯军先生、费锦红女士、翁胜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三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沈凯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2.2、选举费锦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2.3、选举翁胜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小军先生、谭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金若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黄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3.2、选举谭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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