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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叶股份: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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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叶股份: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开心 发表于 2023-9-8 00:00:00 浏览:  3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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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6证券简称:瀚叶股份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拟收购公
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控制的江苏亨通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复合集流体)在建工程项目,交易金额3356.05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交易累计6次(不含本次交易,也不含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61144.02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及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前述交易已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金属箔及复合集流体(复合箔材料、薄膜及复合膜材料及其制品)
业务的生产、研究与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拟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交易金额3356.05万元。
1亨通智能为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亨通智能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以3356.05万元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交易累计6次(不含本次交易,也不含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61144.02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及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前述交易已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亨通智能系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亨通智能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6ETFW91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孙贵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
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亨通智能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48439.4133577.54
净资产8160.988769.78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营业收入10683.1213709.40
净利润-608.80-1233.54
亨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0497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6%。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25.01%。亨通集团股东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亨通集团亨通新材料产业集团总裁张荆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财务总监吴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沈新
3华先生在亨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亨通智能与本公司之间除上述情况外,不
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名称:PET在建工程项目
类别: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亨通智能持有的 PET 在建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项目主要包含 PET 后处理线、PET生箔机器(铝)、PET生箔机器(铜)、PET铜/铝箔分切机、PET水处理
设备、PET 槽体及供液系统等设备。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账面价值合计 2963.58万元,明细见下表: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账面值(元)
RTR-HP-
后处理线1套6724778.76
R1200-6CU
水处理设备1套1065929.20
生箔机(铝) SBJL-41800 1 套 5091150.44
生箔机(铜) SBJC-41350 1 套 13327433.63
铜/铝分切机1套435398.23
铜箔拉力试验机1套182300.88
起重机2台251769.91
自制后处理线1套2557079.65
合计929635840.70
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项目主要设备已安装,分切机尚在整改过程中,总体尚未完成调试。
四、关联交易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所涉及的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PET4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6-12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日,采用成本法对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资产账面值为2963.58万元(不含增值税),资产评估值为2970.02万元(不含增值税),各项费用资金成本导致评估增值6.44万元(不含税),评估增值率0.22%,资产评估含税值为3356.12万元,并最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3356.05万元。
(二)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收购的在建工程,不包括生产线占用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评估结论中也不含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价值。
PET 在建工程项目占用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
业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业”)所有,占地约2500.00平方米,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拟向精密铜业租赁上述厂房,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拟为76.09万元/年(含税)。
(三)定价政策本次交易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签署主体买方(甲方):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卖方(乙方):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设备价款
1.1本合同设备包括系统主设备及配件(以下简称:“设备或货物”),具体
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本合同设备总价为人民币33560500.00元(总价包括本合同硬件设备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售后服务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含13%增值税,合同数量金额以最终入库为准)。
第二条付款期限及方式
52.1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向亨通智
能支付合同金额的90%,即30204450.00元。亨通智能须自交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开具合同总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在收到本合同全部货物并调试满足中试生产的条件下
1个月内,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凭亨通智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
10%,即3.356050元。
第三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3.1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
3.2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依据第二条的约定向亨通智能支付货款后30个日历日
内或者按照协议双方友好协商且双方均确认后另行通知的指定时间亨通智能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完成交货。
3.3亨通智能延期交货的,按照延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六每天支付违约金,但
延期交货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若亨通智能延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亨通智能未交货,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亨通智能应在接到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解除合同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除应全额退还已付货款外,还应当按照合同合计金额的20%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支付违约金,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亨通智能还须予以充分补充赔偿;
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也可以选择在亨通智能同意按照前述标准支付退延违约金的基
础上接受亨通智能的迟延交货。亨通智能延期支付违约金的,还应以违约金金额为基准,按日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支付百分之一的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4.1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之外,如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2守约方追索违约金所付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追索发生的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成立于2023年2月28日,主要从事复合集流体相关的研发。亨通智能除持有上述 PET(复合集流体)在建工程项目外,未持有与复合集流体相关的其他资产。
6鉴于目前该项目已经在设备及工艺方面取得进展,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而进行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增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以3356.05万元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交易累计6次(不含本次交易,也不含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61144.02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160.00万元收购亨通铜业持有的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51%股权,并在后续认缴期限内缴纳原亨通铜业未实缴的标的股权对应的16511.25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及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本次交易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亨通
7铜箔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二)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按协议约定开展存款、贷
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等
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为不超过5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0.0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9019.08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亨通铜箔向关联方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接受工程施工服务、技术服务,并签署相关合同,交易金额合计5248.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上述交易按合同条款履约中。
(四)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亨通铜箔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公开挂牌价拟为
10372.2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本次公开挂牌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亨通铜业以10372.28万元竞得上述股权,并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五)自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亨通铜业签署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铜箔与受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除外)金额为581.09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所涉及的江苏亨通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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