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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关于收到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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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关于收到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夕阳红 发表于 2023-9-7 00:00:00 浏览:  7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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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9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收到债权人溧阳市
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云凯化工”)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作出的(2023)粤52破申6号《决定书》,揭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杨立。
●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能裁定受理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果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依法配合揭阳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若2023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情况概述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作出的(2023)粤52破申6号《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云凯化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同意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无异议,揭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3)粤52破申6号《决定书》,揭阳中院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杨立。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试验区广东榕泰1楼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责:
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2、推动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调,引导各
方就重整方案达成共识;
3、履行、督促债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债务人继续经营的,监督债务人的经营;
5、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交终结预重整的申请或预重整工作报告;
6、揭阳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启动预重整程序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包括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
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协商和沟通,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二)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开展工作,积极做好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工作,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但法院能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
事项进展,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仍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揭阳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若2023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事项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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