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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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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汽车 发表于 2023-9-12 00:00:00 浏览:  4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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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审核,经审阅相关会议文件,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
1.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其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其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公司的总经理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童普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苏子孟、吴云天、曹丰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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