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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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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shenfu 发表于 2023-9-13 00:00:00 浏览:  29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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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开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关于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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