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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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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落叶无痕 发表于 2023-9-12 00:00:00 浏览:  5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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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证券简称:华仁药业公告编号:2023-06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八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与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杨效东(董事长)、李阳、朱苏斌、黄致华、董岩、董传文
独立董事冯根福、张天西、刘勇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
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名称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杨效东(主任委员)、李阳、朱苏斌、董岩、冯根福
提名委员会冯根福(主任委员)、杨效东、董传文、张天西、刘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勇(主任委员)、黄致华、张天西
审计委员会张天西(主任委员)、冯根福、刘勇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张天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3、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强力(监事会主席)、贾学飞职工代表监事宋俊威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监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
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4、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姓名总裁李健执行总裁洪亮高级副总裁吴聪
副总裁李明、韩莉萍、王君红、冯新光财务总监韩莉萍董事会秘书吴聪证券事务代表颜文涛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秘书吴聪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颜文涛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烜先生于2023年9月12日换届
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季向东先生于2023年9月12日换
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因任期届满,公司总裁杨效东先生于2023年9月12日换届选举完成后
不再担任总裁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4、因任期届满,公司副总裁张巍先生于2023年9月12日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5、因任期届满,公司副总裁张晶磊先生于2023年9月12日换届选举完成
后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烜先生、季向东先生、张巍先生、张晶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股,因其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吴聪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32-58070788传真:0532-58070286
邮箱:huaren@qdhuaren.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 号
证券事务代表颜文涛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2-58070788传真:0532-58070286
邮箱:huaren@qdhuaren.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 号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附件:简历
1、杨效东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西北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2006年至今,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裁,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总经理,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瑞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西安曲江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仁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现任华仁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效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阳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系博士。历任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客户五处副处长,国开证券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国开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兼职),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创新部(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陕西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仁药业董事。
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朱苏斌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在西安电器开关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任职,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仁药业董事。
朱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4、黄致华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陕西省投资公司投资项目部业务主办、业务主管,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副经理、经理,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总监,华仁药业董事。
黄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总监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5、董岩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科瑞新型环保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一部总经理,现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风控部总经理,耕宇牧星(北京)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惠德汽车进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仁药业董事。
董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风控部总经理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6、董传文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兴业证券青岛东海东路证券营业部分析师、投资顾问,青岛华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券业务主管,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业务主管、证券事务总监、董事,现任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青岛金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华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华仁药业董事。
董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7、冯根福先生,195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历任陕西财经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主编、工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根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8、张天西先生,195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历任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院长,西安交通
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特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天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9、刘勇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员,教授,神经生物学研究所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0、强力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华仁药业监事会主席。
强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1、贾学飞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副行长、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资金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总监,华仁药业监事。
贾学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总监职务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2、宋俊威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青岛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监察室审计经理,青岛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现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助理、职工代表监事。
宋俊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3、李健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历任总后青藏兵站部军医、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医疗科助理员、解放军总医院医疗处助理员、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卫勤部
副部长(正团职),于2021年退役,任华仁药业首席销售代表,现任华仁药业总裁。
李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4、洪亮先生,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
州医学院药学系,本科学历。曾任广州大翔药业董事长助理、海南双成药业副总经理。现任华仁药业执行总裁。
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5、吴聪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岛融汇通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华仁药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华仁药业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吴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6、李明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在读),注册会计师,公司律师。历任咸阳市政法机关副主任科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审计部项目经理,陕西协和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稽核部高级审计经理,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高级经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纪委书记。
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7、韩莉萍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韩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8、王君红女士,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10月入职华仁药业,曾任非药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青岛工厂厂长。
王君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9、冯新光先生,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至今,历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负责人、青岛华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事业部总经理,山东省区总经理。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新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0、颜文涛先生,199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2年8月至今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颜文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知识。
颜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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