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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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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刘哈哈 发表于 2023-9-7 00:00:00 浏览:  4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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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8证券简称:博创科技公告编号:2023-063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后,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万股至1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约为0.17%至0.3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自管理层决定完成之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如法律法规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办理其他以上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有必要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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