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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际: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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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际: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ock 发表于 2023-9-15 00:00:00 浏览:  6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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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证券代码:300532证券简称:今天国际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以往已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
东大会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健锋先生。
3、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翠宝路26号公司3楼会议室。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34661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4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7129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0.97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5317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7646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6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4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3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75317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7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577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8%;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62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40%;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2%;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2.0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4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1%;反对2308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0%;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08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283%;反对2308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859%;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0.38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00《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325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52%;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79%;反对2306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1663%;弃权
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和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周雨翔律师和钟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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