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883|回复: 0

凌志软件: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说明

[复制链接]

凌志软件: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说明

小白菜 发表于 2023-9-8 00:00:00 浏览:  8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
买株式会社野村综合研究所持有的日本智明创发软件株式会社、Zhiming
Software Holdings (BVI) Limited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11-1 07:09 , Processed in 0.372554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