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06|回复: 0

浩丰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浩丰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枫叶 发表于 2023-9-15 00:00:00 浏览:  5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6.86元/份。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5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4-29 21:52 , Processed in 0.093980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