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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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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wingkuses 发表于 2023-9-15 00:00:00 浏览:  6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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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证券简称:飞利信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离任及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杨振华先生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李士玉女士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李荣先生、王汉坡先生、陈洪顺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荣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2、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张明照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长杨振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明照先生、李荣先生、曹忻军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明照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王汉坡先生、杨振华先生、张明照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汉坡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杨振华先生
副总经理:曹忻军先生、唐劼先生、石权先生、王玥先生、吴明进女士
财务负责人:曹忻军先生
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吴明进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士琦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吴明进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士琦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2053775、010-62058123
传真:010-60958100
电子邮箱:phls@philisense.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邮编:100191
五、公司部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田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田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李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婷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程雅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程雅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田浩先生、李婷女士、程雅倩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田浩先生、李婷女士、程雅倩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
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董事长、总经理、专门委员会委员:
杨振华,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1983-1988年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与系统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7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杨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30710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9%,与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主席:
李士玉,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中国管理软件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年入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至2009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中心任软件工程师职位;2009年至2016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担任经理职位;2016年至2017年,在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7年-2021年,在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非职工监事。2020年6月至今,在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担任经理。2021年至今,就职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士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2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
1、曹忻军,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1993年获得北京工
商大学电气技术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曹忻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4115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与杨振华先生、陈洪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唐劼,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清华
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3年,就职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6年至2007年,就职于泽锋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任事业部研发总监;
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北京鑫泰亿联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经理、产品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唐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石权,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太
原理工大学机械电子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技术员;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车间主任;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北京振兴华龙制冷工程集团任厂长;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年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石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玥,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6年至2018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业务中心技术总监职位;
2018年至今,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业务中心总经理职位。
截至公告日,王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吴明进,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13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咨询部担任部门经理职位;
2013年至2016年,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担任部门经理职位;
2016年至今在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会议业务中心担任总经理职位。
截至公告日,吴明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陈洪顺,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199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洪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4668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荣,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英国 AAIA 国际会计师、澳大利亚 MIPA 公共会计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1985年8月至1987年6月,就职于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任科员;1987年7月至1993年2月,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任主任科员;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就职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勤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1995年4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中大华堂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
1997年6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北京国信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通审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9月至2001年11月,就职于北京华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12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北京华夏天海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7年7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呈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任所长;2013年1月至今,就职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总裁、管理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联新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任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澳门传统医学科学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中安易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任达陆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飞利信公司(股票代码:300287)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李荣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汉坡,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4年毕业
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国家科技部任处级公务员;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任事务所主任;2003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4年12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汉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张明照,男,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2001年毕业
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卫生和环境卫生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4年至1998年,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新港中学任教师;2001年至今,就职于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任高级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照先生未直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
张士琦,女,中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2021年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2021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日,张士琦女士未直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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