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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石通:壹石通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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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石通:壹石通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公告

橙色 发表于 2023-9-19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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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告编号:2023-04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
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研究院”)作为实施主体,在合肥市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项目名称以最终备案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规划、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项目建设成本和投资金额变化,公司拟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以下简称“合肥高新区招商中心”)针对原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协商调整部分条款,并签订新的补充协议。
*本项目地块拟选址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东北角(以土地招拍挂最终结果为准),项目占地面积约66314.5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58535.00㎡。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的生产规模,包含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产品。
*预计本项目总投资约12106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6641.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项目投资及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相关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土地招拍挂、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推进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变化等不确定因
素的影响,从而致使项目在资金筹集、建设投产、预期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可能会对公司日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背景2019年11月,公司与合肥高新区招商中心签署《壹石通5G通讯关键材料及合肥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作协议”)及《壹石通5G通讯关键材料及合肥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在合肥高新区投资建设“壹石通5G通讯关键材料及合肥总部基地”项目,总投资额为10亿元,合肥高新区将向公司提供固定资产补贴、研发补贴、高管人才补贴、高管购房补贴、高成长优质奖励等支持政策。
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19日,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由壹石通研究院参与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燕子河路以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对应的商业用地作为上述“合肥总部基地”项目的建设用地。
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上述“合肥总部基地”项目已由壹石通研究院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项目最终备案名称为“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3995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已取得土地不动产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综合楼和地下室),项目建设正在实施过程中。
2近日,上述“壹石通5G通讯关键材料”项目对应的工业用地,总体规划设
计方案的行政审批即将完成,并将具备实施土地招拍挂的相关条件,公司拟根据行政审批情况及时推进“壹石通5G通讯关键材料”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鉴于原合作协议约定的“5G通讯关键材料”相关产品已在公司怀远厂区予以实施建设,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公司拟将该工业地块的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并结合2019年以来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法规变化以及新项目投资金额测算情况,公司拟与合肥高新区招商中心针对原投资合作协议及原补充协议协商调整部分条款,并签订新的补充协议。
二、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在固体氧化物电池系统(SOC,系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及其逆过程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的统称)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人
才队伍建设、研发平台体系搭建、关键原材料自主生产等方面已形成相关技术
优势和工艺积累,部分在研子项目已进入中试阶段,固体氧化物单电池(SOC)生产的中试线建设进展较为顺利,现为进一步加快SOC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壹石通研究院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
本项目地块拟选址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东北角(以土地招拍挂最终结果为准),项目占地面积约66314.5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58535.0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38770.00㎡、地下总建筑面积19765.00㎡。
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的生产规模,包含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产品。
预计本项目总投资约12106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6641.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3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及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员负责本
次项目投资及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谈判、项目进度管理、资金使用、签署相关法律文本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投资实施完成或终止之日止。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QGPY0H
3、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蒋学鑫
6、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1栋A座14
层A3-09
7、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8、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工艺和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
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聚合
物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性粉体材料、
器件及生产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壹石通研究院100%股份。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建设项目
42、实施主体: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与响洪甸路交叉口东北角(以土地招拍挂最终结果为准)
4、投资金额:总投资约12106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6641.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6、建设周期:计划为3年
7、项目用地:由壹石通研究院作为竞买申请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购买相关土地使用权。
8、具体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6314.5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58535.0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38770.00㎡、地下总建筑面积19765.00㎡,
规划建设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包含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产品。
上述相关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批结果和实际资金投入为准。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已被发达国家普遍作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
一种战略前沿技术,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技术途径。
SOC系统具有发电、储能、固碳三大功能。在发电端,SOC系统可以把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发电效率可以达到60%以上;同时与传统发电装置相比,在相同的电量需求下,碳排放量可以降低40%以上。在储能端,SOC系统可以将二氧化碳和水通过电解产生碳氢化合物,利用富余的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将电能转化为碳氢燃料进行存储,实现清洁能源的循环利用。在固碳端,SOC系统可将二氧化碳电解合成为工业基础原料甲醇,成为减碳、固碳的主要技术途径之一,助力实现零碳循环。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已呈现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公司基于在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陶瓷材料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并依托公司科学家团队深厚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目前已掌握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电解质、阳极粉体、高性能阴极粉体的规模化和低成本制备能力,形成了燃料极活性粉体制备技术及应用该粉体制备高性能燃料极催化功能层的方
5法、高性能电解质制备技术及相关应用、空气极活性粉体的制备技术、SOFC平
板单电池工程化制备技术和SOFC平板电池堆高温气密封接技术等关键技术。与此同时,公司在SOC领域的研发团队搭建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为项目产业化提供了人才保障。
2023年以来,公司进一步推动单体电池的性能提升、结构优化,同步开展
了SOC电堆的封装测试和SOFC、SOEC系统的开发等工作,目前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单电池中试线建设进展顺利,有望在2023年年底建成并试运行。以上进展均为公司SOC项目走向产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推动实施本项目建设已具备可行性。
五、拟签署投资合作补充协议的情况
基于公司SOC项目产业化落地的需要,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公司拟将2019年11月与合肥高新区招商中心签署的“原合作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部分条款予以协商调整,并签订新的《壹石通5G通讯关键材料及合肥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
乙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原合作协议》第一条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项目内容的约定,均以最终实际项目备案文件为准。
(2)因项目建设成本增加,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原政策期作适当延长,相应修改《原合作协议》第一条第4项关于经济指标的相关约定。
(3)因项目政策期延长,《原合作协议》第一条第5项关于项目公司经营
6期限的约定修改为:“项目公司在合肥高新区实际经营年限不低于20年,自项目政策申报之年起算”。
(4)《原合作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约定内容修改为:“项目用地分为工业用地及商业用地,其中工业用地位于南岗合作区,商业用地位于高新示范区。最终项目用地位置、面积等须经甲乙双方同意,且以用地规模预审意见为准,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5)根据政策法规变化,《原补充协议》相关政策条款表述作废,以本补
充协议的新政策条款为准,甲方将在固定资产补贴、高成长优质奖励、高管购房补贴、高管人才补贴等方面向乙方提供新的支持政策。
(6)本补充协议为《原合作协议》和《原补充协议》的进一步补充,与其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按照《原合作协议》和《原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六、本次项目投资及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的生产规模,包含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产品,实现公司SOC在研项目的产业化落地,并有助于公司持续推出高效率、低成本、长寿命的SOC产品,为下游行业提供切实有效的减碳、固碳技术工具和相关解决方案,助力实现真正的零碳循环,为国家实现“双碳”战略目标贡献壹石通力量,兼具良好的社会效益。
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基于自身核心优势,围绕“大产品、大市场”在战略级新业务领域的重要布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目标所作的重要决策。
本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可能会对公司日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到位。本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建设对公司未来的整体经营业绩具有积极正向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与合肥高新区招商中心签署投资合作补充协议,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大
7力度的政策支持,将进一步保障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行,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土地招拍挂、施工许
可等前置审批手续,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推进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变化等不确定因
素的影响,从而致使项目在资金筹集、建设投产、预期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可能会对公司日常
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具体投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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