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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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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公告

小时光 发表于 2023-9-9 00:00:00 浏览:  4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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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调整,同时,为更好的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现将具体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特别提示”之第
五条、第六条第一款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五、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26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
1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87.72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3.2114%。其中首次授予6470.18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2.569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617.5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642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调整为:
“五、本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05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28.096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
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2.8700%。其中首次授予
5782.47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
万股的2.296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445.619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574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二、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第一款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266人,包括:1、公司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5、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6、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调整为: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050人,包括:1、公司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5、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6、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三、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第一款及“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87.72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3.2114%。其中首次授予6470.18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2.569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617.5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642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获授限制性占授予限制性股占目前总股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万票总数的比例本的比例
股)
张志萍董事、总裁30.00000.3709%0.0119%
张颖董事、副总裁12.00000.1484%0.0048%
张洪涛董事、副总裁15.00000.1855%0.0060%
杨浩成董事15.00000.1855%0.0060%
3王晓霞董事、副总裁12.00000.1484%0.0048%
王文萍副总裁20.00000.2473%0.0079%
徐玮财务总监10.00000.1236%0.00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6356.182078.5905%2.5238%
骨干7259人
预留1617.545020.0000%0.6423%
合计8087.7270100.0000%3.2114%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之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在激励对象间进行再次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调整为: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228.096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2.8700%。其中首次授予5782.47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
2.296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00%;预留授予1445.6193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46.4191万股的0.574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获授限制性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的姓名职务股票数量总数的比例比例(万股)
4张志萍董事、总裁30.00000.4151%0.0119%
张颖董事、副总裁12.00000.1660%0.0048%
张洪涛董事、副总裁15.00000.2075%0.0059%
杨浩成董事15.00000.2075%0.0059%
王晓霞董事、副总裁12.00000.1660%0.0048%
王文萍副总裁20.00000.2767%0.0079%
徐玮财务总监12.00000.1660%0.004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5666.477078.3952%2.2500%
骨干6043人
预留1445.619320.0000%0.5740%
合计7228.0963100.0000%2.8700%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之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在激励对象间进行再次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四、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9月30日前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5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9%;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后授予,考核年度为
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解
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1%;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调整为: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9月30日前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6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9%;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后授予,考核年度为
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解
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1%;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应收账款增长率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五、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之(二)进行调整的说明
原文:
“(二)预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70.1820万股,按照上述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授予日东方雨虹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东方雨虹本次股权激励计
7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假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1日,据测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摊销费用(万元)制性股票票单位价票总价值数量值(元/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万元)(万股)股)
6470.1814.0090584.7723589.7835856.4718871.839435.912830.77
注*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1617.5450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调整为:
“(二)预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82.4770万股,按照上述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授予日东方雨虹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东方雨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假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日,据测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限制性股限制性股摊销费用(万元)制性股票票单位价票总价值
数量值(元/(万元)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8(万股)股)
5782.4814.0080956.667027.4938791.7320239.1610681.784216.49
注*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1445.6193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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