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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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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稳稳的 发表于 2023-9-21 00:00:00 浏览:  4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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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或“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之规定,特制定《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2、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本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本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除《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五章持有人变更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另有规定外,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
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727267.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份数上限为26727267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且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具体缴款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创意信息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一)前期回购方案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以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2021年2月
3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35700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95271.17元(不含手续费),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4235700股,约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0757.6150万股的0.70%。本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实施中。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参与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与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七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
出且本持股计划项下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如有)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
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5%、30%、
25%,最长锁定期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总数的45%。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总数的25%。
2、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持股计划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持股计划每期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
每期锁定期满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权益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处置方式。
(三)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设置本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因本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本持股计划在每期锁定期满后将同时考核公司层面业绩和持有人所属业务主体业绩及个人绩效层面考核来确定持有人个人的解锁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对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和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两个指标进行考核,根据实际达到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或实际达到的大
数据业务营业收入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B)来确定各年度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M)。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目标值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
2023年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9.07
第一个解锁期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2.41亿元亿元
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2023-2024年两年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累
第二个解锁期低于46.68亿元或2024年营业收入不计值不低于18.97亿元或2024年大数据业
低于24.27亿元务营业收入不低于9.90亿元
2023-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2023-2025年三年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累
第三个解锁期低于71.89亿元或2025年营业收入不计值不低于29.69亿元或2025年大数据业
低于25.21亿元 务营业收入不低于10.72亿元实际达到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实际达到的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B)
各解锁期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M)
当 A≥100%或 B≥100%时 M=100%
当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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