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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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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3-9-21 00:00:00 浏览:  5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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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6证券简称:新华制药公告编号:2023-
3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高密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克拉霉素颗粒(0.125g)(以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克拉霉素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0.125g/5ml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CYHB2250278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16
通知书编号:2023B04585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2年5月,高密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克拉霉素颗粒
(0.125g/5ml)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3年9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经审查,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高密公司目前为本品首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克拉霉素颗粒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
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
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克拉霉素颗粒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乙类品种,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克拉霉素销售额达人民币8.42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高密公司的克拉霉素颗粒(0.125g)于2023年9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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