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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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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3-9-20 00:00:00 浏览:  7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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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3年8月修订)》,负责成大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已与成大生物签订承销协议及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成大生物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业务情况,对成大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2023年上半年度成大生物在持续督导
4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2023年上半年度成大生物在持续督导
5
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期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1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2023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成大生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承诺。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保荐机构督促成大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7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治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保荐机构对成大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成大生
8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保荐机构督促成大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
9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保荐机构对成大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2023年上半年度,成大生物及其控股股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2023年上半年度,成大生物及其控股股
12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2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2023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成
13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大生物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报告的问题事项。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2023年上半年度,成大生物未发生相关
1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2023年上半年度,成大生物不存在需要
16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长期技术迭代风险
3公司拥有的“生物反应器规模化制备疫苗的工艺平台技术”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随着生物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疫苗产品的研发和相关工艺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瞻性的研发和工艺技术研究,则未来存在长期技术迭代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侵害的风险
核心技术是疫苗企业在行业内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公司经长期探索和积累,已形成一系列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但假如公司保密及内控体系运行出现瑕疵,公司相关技术机密泄露或专利遭恶意侵犯,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存在的风险
疫苗产品具有研发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研发风险高等特点,公司在研疫苗获得监管部门上市批准之前,需要进行大规模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疫苗对人体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临床试验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受较多因素影响,包括监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设计和患者招募等多个环节,可能耗时多年才能完成,且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在研项目存在临床进度不达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公司在研疫苗获得监管部门上市批准之后,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也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顺利产业化的风险。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随着生物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维持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吸引更多优秀技术人员的加盟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创新优势和加强未
来发展潜力的重要基础。如公司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可能造成部分在研项目进度推迟甚至停止,无法进一步开发新的在研项目,给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
4公司目前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人用狂犬病疫苗及乙脑灭活疫苗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公司长期重视研发投入,依靠自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力量,专注于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传统疫苗的升级换代和创新疫苗的研发,并围绕国家疫苗供应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多联多价疫苗的开发,进一步拓展产品组合。
公司现已取得多项研发的阶段性成果,如在研疫苗项目研发成功并顺利实施商业化生产,则未来公司产品品种将会得到丰富,有望获得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但现阶段公司仍然面临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若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状况等情况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拥有 Essen5针法和 Zagreb2-1-1注射法两种接种程序,在全球累计使用超过4亿剂次,使用人群超过1亿人次。公司的乙脑灭活疫苗是国内生产的唯一在售的乙脑灭活疫苗。但随着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和产能的增加,将导致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竞争加剧,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的风险。
3、境内第三方推广服务机构及境外经销商管理不善的风险
在境内销售中,公司以自建销售团队为主进行公司疫苗产品的销售推广,同时在个别区域公司聘请第三方推广服务机构协助公司进行专业化推广。在境外销售中,公司聘请境外经销商进行销售。如果该等第三方推广服务机构和境外经销服务机构的行为超出公司的控制范围、未能以公司预期的方式推广或销售公司的
产品、无法维持必要的业务资质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或标准的情况,则公司产品的安全性可能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声誉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产品安全性导致的潜在风险
由于接种者个人体质的差异,在注射疫苗后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级别的不良反应,并可能会出现偶合反应。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在因产品出现质量事故而影响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风险
5公司在疫苗销售过程中,制定了严格、系统的客户准入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售后跟踪体系等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工具与措施,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理,降低信用违约导致公司损失的事件发生。在实际经营中,销售客户有可能出现因资金紧张或其他经营管理问题出现不能及时还款并最终无法还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后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损失。尽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仍有可能出现极端的违约事件,导致坏账损失超出坏账准备金额的风险。
2、投资风险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会基于公司发展战略、把握早期项目投资机会,获得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等方面考虑,开展一定的投资活动。公司在投资方面建立了项目前期跟踪、投资立项研究、投资决策、投资项目管理等流程,规范公司投资活动。通过专门机构的设置和规范化的流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适当降低投资风险。但投资能否成功,能否取得预期的投资效果和投资收益,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随着公司投资活动的开展,公司将面临由此产生的投资可能失败的风险。
3、汇率风险
公司对疫苗出口销售业务,会依据商务谈判条款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于采取以外币计价(如美元、欧元等)的交易,公司的外币资产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敞口。同时,在日常经营中,公司也存在向境外购买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形,对于采取以外币计价的交易,公司的外币负债也同样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敞口。人民币汇率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变化难以预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4、产品产量管理不善的风险
公司目前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目标及销售预测,结合公司实际的生产能力和仓储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然而,公司的人用狂犬
6病疫苗及乙脑灭活疫苗从开始生产到投放市场的周期一般在七至八个月,其中需
约四个月的时间进行生产及内部检验,另外三至四个月进行制成品的批签发申请。
销售周期较长、市场竞争加剧和公共性卫生事件爆发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公
司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进而导致市场供求超出公司控制范围:若公司高估市场需求,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不达预期或库存产品过期;若公司低估市场需求,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储备足量存货或者未能及时利用产能把握市场机会,从而对公司业绩或者长期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需求下降的风险
由于长期的狂犬病防控体系建设,欧美国家狂犬病的发病率较低,人用狂犬病疫苗需求较小,主要以动物免疫接种为主。我国犬猫数量众多,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动物免疫接种计划,动物接种疫苗的比例较少,人用狂犬病疫苗需求量较大。长期来看,如果我国狂犬病防控体系建设逐渐完善,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存在需求量下降的风险。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属于生物医药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规定,对每批制品出厂上市前进行强制性检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一直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加强对疫苗生产和流通的监管。如果未来检测标准提高,而公司未能在生产及经营策略上根据国家有关医药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则可能由于检测不达标等原因而使得疫苗不能在有效期内顺利批签发,导致疫苗产品产生减值、销售退回甚至销毁的风险。公司的产品人用狂犬病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公司根据市场自主定价。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正在不断扩大免疫规划,如果未来国家将人用狂犬病疫苗定位为免疫规划疫苗,可能使得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售价变为政府指导价格,导致公司利润下降的风险。
3、疫苗批签发审批导致疫苗流通延迟风险
7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对于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类制品,在每
批产品上市销售前,国家药监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进行数据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通过生物制品批签发。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如疫苗行业突发负面事件,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开展批签发工作流程时间可能会延长,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疫苗流通延迟、停滞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纷繁复杂、波谲云诡,主要经济体复苏缓慢,俄乌战争仍在持续,地缘经济割裂,贸易矛盾未能有效解决。复杂严峻的国际市场环境对公司及主要国际客户、主要国际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随着国际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采购的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等的价格可能有所上涨,供货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国际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对公司疫苗产品的正常生产和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出口的目标市场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这些国家的人用狂犬病疫苗需求受全球市场环境变化影响较大,对公司的境外销售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871308922.37881304926.41-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611527.78381065445.03-1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309210884.55334014747.12-7.43%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960457.06172708833.1464.99%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6月末2022年12月末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66807488.749649585884.87-0.86%
总资产9994857165.5110055750519.36-0.61%
8(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主要财务指标
(1-6上年同期月)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00.92-1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00.92-1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0.740.80-7.50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24.02减少0.60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173.53减少0.36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6517.16增加6.49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30.89万元,同比下降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61.15万元,同比下降12.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21.09万元,同比下降7.43%。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比下降6.96%,但同时国际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20.15%,乙脑灭活疫苗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129%。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下调人用狂犬病疫苗产量,单位成本上升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同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小幅上升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28496.05万元,同比增长64.99%,主要是因本期销售回款增加,同时因去年受国际形势影响公司提高进口原材料库存,导致本期采购支出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及其先进性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及其先进性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自国外引进的生物反应器大规模细胞培养生产疫苗技术,在消化、吸收基础上,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生物反应器规模化制备疫苗的工艺平台核心技术,从而实现优质疫苗的规模化生产。基于人用疫苗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已完成细菌疫苗技术平台、病毒疫苗技术平台、多联多价疫苗技术平台以及重组蛋白疫苗技术平台的建设。公司的细菌疫苗技术平台包括细菌多糖结合技术
9和 OMV 技术。公司的病毒疫苗技术平台包括 VLP 等核心技术。公司的多联多
价疫苗技术平台,将以公司乙脑灭活疫苗和正在研发的系列流脑结合疫苗为基础,组成公司创新联合疫苗的系列产品。公司重组蛋白疫苗技术平台主要应用于研究开发 B群流脑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等疫苗品种。此外,公司还在积极探索mRNA疫苗技术平台的构建,为公司的核心研发能力进行知识与人才储备。
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可以采用 Zagreb2-1-1和 Essen5针注射法两种接种免疫程序。相比于 Essen5针注射法,Zagreb2-1-1将全程免疫的五次就诊减少为三次,时间从28天缩短到21天,必需剂量从五支减少为四支,不但确保了免疫效果,节省了经济费用,而且极大的方便了患者和医护人员。
公司的乙脑灭活疫苗是国内生产的唯一在售的乙脑灭活疫苗,公司的乙脑灭活疫苗生产全程不添加抗生素、甲醛、明胶、防腐剂,首创乙脑疫苗液体剂型不添加防腐剂,各项安全指标均达到或者优于药典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新一代纯净安全的乙脑灭活疫苗,可适用于抗生素过敏、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特殊人群。
2、研发优势
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建立了独立的研发平台和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能够支撑公司持续研究创新的研发场所和研发设施,已取得一系列的技术成果。公司已经完成细菌疫苗技术平台、病毒疫苗技术平台、多联多价疫苗技术平台以及重组蛋白疫苗技术平台的建设,并正在积极探索构建 mRNA疫苗技术平台。公司拥有近200人的研发团队,在北京和沈阳均设有研发中心,北京子公司成大天和聚焦于细菌疫苗、多联多价疫苗和重组蛋白疫苗的研发;沈阳研发
中心聚焦于病毒疫苗的研发并承担公司的研产对接、疫苗注册申报等工作。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同时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学术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研发,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侧重研发重磅创新品种。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合作机构筛选、评价和管控的管理机制,保证了高效的项目合作。基于研发优势,预计未来公司在研项目将不断转化为上市产品,为公司持续发展和价值增值奠定坚实基础。
103、品牌优势
在生物制药领域,公司的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成大速达”在国内外累计超过1亿人份的使用经验,全程规范处置未见失败病例报告,这得益于公司产品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自2008年以来,“成大速达”在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中销量稳居第一,2022年被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司的人用乙脑灭活疫苗“成大利宝”是目前国内生产
的唯一在售的乙脑灭活疫苗,市场渗透率逐步提高。
4、销售优势
公司拥有竞争力较强的国内销售团队和国际销售团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国内销售团队由近350名的专业销售人员组成,通过采取自营团队为主导、推广商为辅助的营销模式,已形成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所有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为两千多家区县级疾控中心提供疫苗产品。国际销售团队在国内起步较早且处于领先地位,通过海外经销商进行业务拓展与销售服务,营销网络覆盖泰国、印度、埃及和菲律宾等“一带一路”沿线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90908954.12114923101.92-20.90%
资本化研发投入115167587.0836328498.85217.02%
研发投入合计206076541.20151251600.7736.25%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23.6517.16增加6.49个百分点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55.8924.02增加31.87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及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
11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开发的研发策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持
续科技创新的能力。报告期内新增各类型知识产权申请18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项(以专利公开日期为准);报告期内获得专利授权22项(以获得证书日为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9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5812225实用新型专利131412296外观设计专利0011软件著作权0000其他0000合计1822245122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55854673.10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14462.34元,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341379433.74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29198969.03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380000000.00
减: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119424277.74
加:募集资金账户内协定存款余额669424277.7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2073254.14
减: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转出金额8399045.7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55854673.1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2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余额(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1555688888887592197051.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305181558849391184858.6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9550880032838700277577327226.3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1206001001300063625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63363012337378841.7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638003000357766694.95
合计-1455854673.10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成大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1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赵洞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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