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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上传)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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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上传)验资报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3-9-22 00:00:00 浏览:  4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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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联系电话:+86(010)65542288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telephone:+86(010)6554 2288
9/F,BlockA.FuHuaMansion,
Shine7OingShineWingNo.8.ChaoyangmenBeidajie,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传真:+86(010)6554 7190
certifiedpublic accountants100027,P,R.Chinafacsimile:+86(010)6554 7190
验资报告
XYZH/2023SZAA6B030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或
“贵公司”)截至2023年6月27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
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
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富安娜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459,0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829,459,027.00元。
富安娜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姜秀丽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0元/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吕儒航、盛莎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吕儒航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盛莎持有三
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960股)57,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为4.59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张小君、夏冰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张小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夏冰持有
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59,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
格为5.0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南伟松、彭泽尧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南伟松持
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彭泽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5,000股)
1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
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些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务的分合合))建若益:
报告编码:京23TOJNQUDX
富安娜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兴琴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
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0元/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洪学同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
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43元/股。
富安娜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授予激励对象中程璟、郜红露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
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程璟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股,
郜红露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20股)62,02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
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价格为4.43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进行回
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
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邹
泽平、谢敏、蒙瑞鹏、方巧、赖建平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邹泽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630
股,谢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00股,蒙瑞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股,方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50股,赖建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14,000股)128,3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富安娜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激励对象中张黎、刘金元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
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刘金
元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价格为4.70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
的处理。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黎、
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
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三期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
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
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
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富安娜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授予激励对象中周怡、杨石民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
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周怡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
杨石民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股)5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
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0元/股。
富安娜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铭、任琴琴、周洪涛、罗欢欢、宋仁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铭持有三期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任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周洪涛持有三
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罗欢欢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宋仁
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股)9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价格为5.0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任琴琴、张皓、聂少明、张博、
田佳蓉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其中,任琴琴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70股,张皓持有四期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17,220股,聂少明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股,张博持有四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田佳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4,500股)167,09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富安娜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
予激励对象中王韬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43元/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吴静、王梦蝶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吴静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15,400股,王梦蝶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股)35,700股进行回购注
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富安娜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清波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
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富安娜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授予激励对象中李飞、傅发鸿、李娜、陈分立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李飞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9,840股,傅发鸿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00股,李娜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11,040股,陈分立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0,600股)83,280股进行回
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富安娜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升华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唐升华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60股)将按照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富安娜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
予激励对象中石坚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6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富安娜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高雄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吴宝吟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59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富安娜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苟淑梅、周梓峰、张晓璇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4,320股(其中,苟淑梅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34,320股,周梓峰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0股,张晓璇持有五期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94元/股。
富安娜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田曙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4,89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富安娜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
予激励对象中莫伟华、刘海交、王涛、陈卫、陈浩、朱品、刘芳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莫伟华持有五
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534股,刘海交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320股,王涛
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40股,陈卫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24股,
陈浩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333股,朱品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08
股,刘芳持有的24,447股)167,10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3.66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帅、田伟荣、王慧、吴丹、吴昊、张雅6人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
帅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田伟荣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
股,王慧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股,吴丹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股,吴昊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张雅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48,000股)22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94元/股。
上述董事会决议经过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29,459,027股减至827,174,699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6月27日止,富安娜已回购姜秀丽等68人限制性股票
2,284,328股,支付回购款人民币9,083,785.48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
币2,284,328.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肆仟叁佰贰拾捌元整),减少资本公积6,799,457.48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富安娜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459,027.00元,股本
为人民币829,459,027.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8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04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27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827,174,699.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827,174,699.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
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2
中国注册会计师:你思连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6月27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27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系由深圳市引进外资办公室深外资办复[1994]630号文批复,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外经贸深
合资证字[1994]0016号批准证书批准,成立于1994年8月11日,持有注册号为工商外企合粤深字第105945号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22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1201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号文《关于
核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贵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1年4月15日,公司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81268A的营业执照。
经过多次股本及股权变更,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27,059,027.00股。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工厂1栋。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法定代表人:林国芳。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型纺织材料及其制品、床上用品、装饰布、衍缝制品及家居用品(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厨房设备、家具的销售;日常用品、床垫、纺织品、服装、玩
具、灯具、厨房设备、洁具、家具和鞋类的销售;陶瓷制品、水暖器材、卫浴产品、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维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零售(店铺另行报批)百
货: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出租自有房屋;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与安装(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器、办
公家具、五金制品的销售;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LED 产品、电子产品、各种设备、
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系统设
计;平面及立体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服务与技术咨询;智能网络控制
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安装;商务辅助服务;装卸搬运;物业管理
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新型纺织材料及其制品、床上用品、装饰布、衍缝制品及家居用品(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厨房设备、家具;陶瓷制品、水暖器材、卫浴产品、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的生产;灯饰、木门等家居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普通货运;机动车停放服务。
二、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459,0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829,459,027.00元。
富安娜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3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84,32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29,459,027股减至827,174,699股。
三、审验结果
(一)截至2023年6月27日止,富安娜已回购姜秀丽等68人限制性股票193,460
股,支付回购款人民币9,083,785.48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2,284,328,00元,减少资本公积6,799,457.48元。
(二)富安娜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827,174,699.00元,比申请变更前减少人民币
2,284,328,00元。变更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43,352,286,00元,占注册资本的41.51%;无限售条件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483,822,413.00元,占注册资本的58.49%。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5月14日、2020年6
月30日、2020年7月18日、2021年1月23日、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21日
2021年11月20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3日、2023年3
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减资公告,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报告签发日止未发现债权人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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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能更多登记、备案、许可、
91110101592354581W监管信息,体验
更多应用服务。
(副本)(3-1)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资额6000万元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执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顾仁荣,李晓英,谭小青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
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22二月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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